人大常委总数较上届多两名;差额比例增加2%,差额数增加四名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第二项议程是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据中国网消息,根据办法草案,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分别在以下三次全体会议上进行:
3月15日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3月16日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月17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175名,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共提名14名,进行等额选举。委员应选名额为161名,按照7%的差额比例提名173名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2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等额选举。
据新华网资料,上一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175名。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共提名16名,进行等额选举。委员应选名额为159名,按照5%的差额比例,提名167名,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数八名。
与上一届相比,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仍为175名;但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提名减少两名(按惯例,委员长、秘书长均只有一人,实际上,所减少的两名应为副委员长);委员增加两名;差额比例提高2%,差额数增加四名。■
( 吴鹏)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