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62岁的王胜俊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为新中国第八位“高法”院长。
据历史资料,此前七位“高法”院长分别是: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江华、郑天翔、任建新、肖扬。其中任满两届(五年一届)的“高法”院长有江华、任建新和肖扬三人。
从年龄上看,当选时最年长的“高法”院长为谢觉哉,当选时已75岁;当选时最年轻的“高法”院长为肖扬,当选时为60岁。此次王胜俊当选,年龄为62岁,仅次于肖扬。
王胜俊是政法界资深官员,从事政法工作迄今已有23年。199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王胜俊即是首批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的13位政法界人士之一,当时他担任安徽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这13位政法界人士中,除王胜俊,当时和此后较为知名的还有公安部现任副部长白景富,原副部长田期玉、俞雷、胡之光、蒋先进,北京市原副市长苏仲祥(已病故),以及去年自杀、后被“双开”的天津市政协原主席宋平顺,宋平顺时任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 吴鹏)
王胜俊简历
王胜俊,男,汉族,1946年10月生,安徽宿州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1964—1968年 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
1968—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83年 安徽省六安县木厂铺农场职工,县革委会办事组秘书、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苏家埠区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科长
1983—1984年 安徽省六安地委副书记(1983.12兼六安县委书记)
1984—1985年 安徽省委常委、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其间:1985年3月—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5—1992年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1988.02)、党委书记(1988.11)
1992—1993年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其间:1992年9月—11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1998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1998—2005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2005—2008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8—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