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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建立政府农业大灾风险基金

2008年03月21日 22:29 来源于 caijing
当发生大灾致超赔时,各项资金偿付次序: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专项账户历年积累,政府大灾风险基金

当发生大灾导致农业保险超赔时,各项资金偿付次序依次为: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专项账户历年积累,政府大灾风险基金

  作为中国六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的江苏省,日前宣布在省内各市、县全面建立政府大灾风险基金。此基金为江苏省农业保险计划的重要一环,一旦大的农业灾情导致农业保险超赔,基金即可启动。
  目前,尚不能全面知悉2008年春节前后的雪灾对江苏农业的影响。江苏省的政府大灾风险基金此时全面成立,格外受人关注。
  此前,江苏省于去年9月发文要求,为了切实化解农业保险风险,提高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各市、县都应当建立政府大灾风险基金。
  政府大灾风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四个,一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二为上级财政部门的大灾风险补助,三为按农业保险专项账户当年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四为可以用于政府大灾风险的其他资金。而政府财政的“本级预算原则上按照本地当年保费实际发生额5%-10%的比例安排”。
  据江苏省财政厅的公开资料介绍,政府大灾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当发生大灾超赔时,各项资金偿付次序依次为:当年保费收入,农业保险专项账户历年积累,政府大灾风险基金。如果依然不足,则由各市(指13个省管市)自行弥补,省财政酌情给予调剂和适当补助。
  据江苏省相关要求,基金的规模为当年本地农业保费资金的5%至10%。截至2007年12月底,江苏省农业保险的签单保费总额为3.12亿元,以此计算,江苏省各级政府的大灾风险基金规模约为数千万元。
  另一项数字是,江苏省3.12亿元的保费对应的农业承保金额为81亿元。业内人士认为,总盘子并不算大的政府大灾风险基金,显然不能解决大灾之下农业保险理赔的全部问题,其意义更多在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层面。
  农业保险是中国防范农业风险和救助农业灾害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亦为中国政府近年力推的“三农”工作重点之一。2007年初,农业部、财政部和保监会确定江苏、内蒙古、吉林、湖南、新疆、四川等六省份为农业保险试点省份。国家确定的保险对象为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五大种植品种;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冻等。
  江苏省之所以成为试点省份之一,重要的原因是其2004年即先行展开试点工作。彼时,“鱼米之乡”江苏已开始在淮安、苏州等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逐渐形成了以淮安为代表的农业保险“联办共保”模式,和以苏州为代表的“委托代办”模式。
  被确定全国试点省份后,江苏开始全力探索农业保险新路径。政府与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联办共保”的淮安模式,在苏北、苏中地区得到推广;而由保险公司“委托代办”、不足赔额部分由政府兜底的苏州模式,则在苏南地区得到了推广。
  截至2007年12月底,江苏省玉米、棉花、小麦、油菜等农作物投保面均超额完成指标任务。水稻实际参保面积为2872万亩,承保推进面积达86%;能繁母猪投保136.46万头;玉米实际参保面积为146万亩;棉花实际参保面积为100万亩。部分地区则开展了育肥生猪、养鸡、蚕茧、奶牛、淡水养鱼等其他品种保险试点。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开设上述农业险种的最大风险,在于大型农业灾害带来的超额赔偿,事实上这是农业保险在中国迟迟未有重大进展的根本原因。业内认为,江苏省在农业保险制度中设计的政府大灾风险基金,在此方向上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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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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