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建立灾区恢复重建基金和减少中央公用经费支出,财政部正准备向全国人大汇报。”财政部官员对记者表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涉及到预算调整,必须经立法机关审查和批准。
中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此前,为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建立灾区恢复重建三年规划基金预算。该预算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
具体措施是,2008年中央财政先安排灾区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以中央一般预算资金安排为主,同时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车辆购置税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也列入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009年和2010年将继续作相应安排。
此外,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的公用经费支出拟按预算一律减少5%,节约下来的资金全部专项用于抗震救灾。
中央国家机关公用经费减少5%能节约多少资金?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还没有一个总额,“财政部正在统计。”
本次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到底需要多少资金?财政部这位官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额,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统计具体的损失,然后要进行评估和分类。
对灾后恢复重建政府、社会和灾民应分别承担多少责任,这位官员表示,政府当然要承担重建的主要职责,如学校、医院、监狱和法院等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的重建,只能由政府承担。而对于电力、交通等准国有或准公共设施,中国过去是由政府参与或主导,这些设施的恢复重建政府也要给与支持。
但灾区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房子倒了怎么办?在恢复重建居民住房中政府需要投入多少?
“对灾民住房的恢复重建,需要政府进行补贴。”财政部官员说,中国目前没有一套成熟的救济补偿的制度,如保险制度。遇到这么大的灾害,就排除不了政府在其中起一些作用。
对中央政府和灾区地方政府之间的重建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财政部官员表示,灾区地方政府有恢复重建的责任,至少有组织管理的责任。但应该承担多少重建经费,暂时还没有考虑,或者没有涉及到这个阶段。
“中央至少应承担一半以上的重建支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在中国财政体制中,四川省是接受中央补贴的省。在正常情况下,四川省财政支出的一半左右来自中央转移支付补贴。四川省的恢复重建,中央补贴肯定要比这个数字高。
对于灾民永久性住房的恢复重建,倪红日认为,应该坚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因为住房毕竟是私人用品。政府应给与灾民很大的补贴,而不是无偿重建,“超长期的无息贷款都是可以考虑的。”
据悉,国务院将在近日向全国人大提交中央预算调整方案。5月22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已作出决定,6月下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按全国人大2008年立法计划,6月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修改保险法和防震减灾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支持国务院集中财力投入抗震救灾的安排,对今年预算支出结构作出相应调整,以抗震救灾、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为根本,一切从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出发。
财政部提出的恢复重建基金方案,资金来源包括四个方面,即一般预算资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车辆购置税和彩票公益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是,同意国务院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用一部分乃至大部分,作为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主要来源,按基金实际收支情况列入和调整年度预决算,以后再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鉴于中央国库库款比较充裕,所需资金可先从中央国库库款中调拨。2008年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0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