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6月24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等议案。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之一是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根据国务院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08年中央财政拟安排700亿元用于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回良玉副总理受温家宝总理委托,代表国务院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央财政今年拟先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出相应安排。
回良玉说,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准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恢复重建基金来源作了说明,700亿元恢复重建基金来源包括: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600亿元,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从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亿元。
根据国务院预算调整方案,恢复重建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灾倒塌损坏民房的重建补助;二是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恢复重建;三是交通、电力、通信、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受损水库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四是农林水、工业生产及商业流通恢复,以及震后地质灾害治理、移民搬迁等方面的支出。
此前,国务院5月21日召开的第九次常务会议决定,2008年安排7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根据中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提交的预算调整方案前,先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
此外,国务院第九次常务会还决定,中央财政安排250亿元资金用于抗震救灾。同时,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6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会上透露,经测算,压缩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的公用经费5%,可以节约资金15.45亿元。此外,今年预算已安排10亿元用于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政府决定今年不执行这一增加支出的政策,此政策可节约资金10亿元。两项节约资金合计25.45亿元,全部用于抗震救灾。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有关审查报告中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国务院的预算调整方案虽暂未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中央调整预算用于恢复重建的资金,已先期开始拨付。
此前(5月22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支持国务院集中财力投入抗震救灾的安排,对今年预算支出结构作出相应调整,以抗震救灾、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为根本,一切从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出发。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6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会上介绍,截止到6月23日12时,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43.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96.01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7.12亿元。
中央财政安排的700亿元的恢复重建基金已拨付灾区300亿元。250亿元抗震救灾资金,也已拨付灾区196.01亿元,剩余53.99亿元。
据财政部消息,300亿元的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已由财政部、民政部于6月11日下拨,其中四川省250亿元,甘肃省38亿元,陕西省10亿元,云南省1亿元,重庆市1亿元。主要用于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透露,将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400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
本次国务院预算调整方案的具体做法,是从中央预算稳定基金中调入600亿元,通过“划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科目列支后,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2008年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032亿元,这部分资金是中央年度预算中没有安排对应支出的储备财力。
根据国务院预算调整方案,本次调整预算后,中央财政收入仍为32531.72亿元,没有变化;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0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相应增加600亿元,总额为35431.72亿元。
依此计算,中央政府2008年总计投入950亿元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占今年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68%。
而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5.45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为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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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川汶川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