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一年多以来,备受争议的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兴办公司试验,因被相关部门否定而寿终正寝。对于“试验期”已经成立的“股田公司”,重庆计划对其进行专业合作社化整改。据悉,目前重庆市新的土地改革方案已获市政府通过,并报国务院待批。
在获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后,重庆迅速于去年7月1日推出了当地土地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即在重庆市工商局推出的《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表示,农民可以用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成立公司,即“股田公司”。这种以工商登记将土地权益正式转化为资本的试验,在全国首开先河的同时也引发了广泛争议。
重庆推出此政策后,包括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农业部在内的国家部委相继到重庆调研,并在调研后指出,重庆暂不宜大规模推广土地入股设立公司。
据悉,股田公司带来的主要问题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一旦经过股权转让,则非农村集体成员也可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与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发生冲突;而一旦入股企业破产,土地则可能用于偿还债务,农民面临失地风险,对维护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稳定不利;另外,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而农地入股的公司股东大多超过百人。
记者了解到,自该项改革推出以来,重庆现有十多个区县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办公司的试验,登机注册成立的“股田公司”总数约有三四十家。
此外,还有不少以“股田模式”成立的公司并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的则为规避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所有入股者。比如,在重庆长寿区宗胜公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实际上有508户,但为了符合《公司法》对股东上限的规定,实际注册股东只有26人,其余股东隐名匿于其后,权利由这些注册股东来代为行使。
虽然采取此种方式避免了法律的约束,却给股田公司带来纠纷解决难题。“由于是基于民间信任,股权的委托方和接受方大多是亲戚朋友,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难以解决,隐名股东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重庆市政府知情官员称。
据重庆市政府知情官员透露,国家部委调研过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报告,将具体情况上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对此项改革做出批示,要求重庆在土地改革方面另作突破,重庆遂开始制定土地改革新方案。
这位官员表示,关于农村改革,先前议论得最多的是土地,而关于土地,议论最多的,又是修改土地承包法。但目前在做不到修改法律的情况下,新方案将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的公司,进行合作社化改造,力图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以合作社为载体,对农村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
据了解,新方案目前已经过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认可,现已报国务院待批。改革的具体做法是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合作社,有五大模式。
其中,股权单一式改革模式,要求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成员,须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外来人员;要素合作式改革模式,规定除土地经营权入股外,还可以劳动力、设施设备、技术、资本等入股,亦规定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
“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可以解决非农村集体成员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可避免两权的集中导致的农民失地问题,而上两种模式对参加人员进行严格限制,加强了对入股成员的限制,对维护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有利,”这名官员说。
而在引入非农村集体成员入股上,则有三种操作模式。一是股份混合模式,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社会资本可以知识产权等明确附加标的物入股;二是股权转租模式,农民在建立合作社后,将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作价后,采取租给社会资本进行经营的方式;三是股份参与模式,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合作社,社会资本以合作方式参与其中,这是典型的公司加合作社模式,即在合作社成立确定生产范围后,公司加入其中,为其提供统一供种、集中防病等服务。
“由于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承包权永远掌握在农户手中。”上述官员表示,重庆希望采用上述五种模式可以避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所带来的违背法律法规情况,也可避免农民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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