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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贷“断供”案件猛增

2009年03月13日 18:16 来源于 caijing
今年以来,杭州中心城区的房贷“断供”案件已达36件;这一现象出现在杭州商品房价格连跌半年背景之下,而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断供”者多数出现个人经济困难

今年以来,杭州中心城区的房贷“断供”案件已达36件;这一现象出现在杭州商品房价格连跌半年背景之下,而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断供”者多数出现个人经济困难

  杭州中心城区的房产因“断供”而被银行诉至法院的案件,2009年以来猛增。据悉,受全球性金融经济危机影响,购房者出现经济困难是此波断供的主因。
  杭州下城区法院数据显示,从年初至今的三个多月内,该法院已收到15件房产“断供”案件,占同期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21%左右,而该区去年全年并无“断供”案件。上城区法院的数据亦显示,今年以来立案受理的类似案件高达21件,增长之势明显。
  根据借款合同,若购房者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没有按时还款就会被银行视作“断供”。
  杭州下城区法院民庭庭长张晓红对记者表示,去年该法院基本没有房产“断供”案件。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相比去年同期,“断供”案件有了明显增长。
  据其介绍,这些案件的当事人以商人居多,一般房屋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但也有房产价值逾千万的案例。
  上城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最有名的当事人是绍兴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龙控股)董事长陶寿龙。2007年7月,陶寿龙贷款966万元,购买了杭州国际商务中心的三套住宅作为办公室,借款期限为60个月。2008年10月,江龙控股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一个月后,陶寿龙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绍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上述背景下,2008年10月22日,陶寿龙连续两期未归还三套住宅的借款,被银行起诉。
  “断供”猛增出现在杭州商品房价格持续下跌近半年的背景之下。从官方房产销售信息看来,杭州商品房价格自2008年10月以来持续下降。
  杭州房产信息中心最新公布的1月杭州主城区商品房数据显示,成交均价为12320.72元/平方米,环比降幅10.86%。同期,商品房交易量的降幅很大,环比下降38.27%,同比下降44.04%。二手房方面,均价自2008年以来持续稳定。2009年1月,杭州市区二手房成交1105套,环比去年12月份减少34.38%,比去年同期增加25.26%;同月,二手房成交均价为11867元/平方米,环比12月下降1.04%,比去年同期同比下降1.08%,价格稳健。
  此外,接触“断供”案例的律师则表示,这一猛增现象与经济危机密切相关。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对记者表示,开年至今,已接到关于“断供”的咨询多达20例。
  据其介绍,往年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往往是购房人和开发商。购房人以不还贷款作为砝码,要求开发商为其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而今年出现的“断供”案件,更多的是因为贷款人个人经济发生困难拖欠银行房贷,而被银行告到法院。戴和平认为,这和经济危机有直接关系。
  他还表示,前来咨询的有由于经济形势不好,资金链出现问题的企业主,以及原本每月有固定收入,但近期失业的个人。
  此外,还有购房者因病或事故离世后,家人无力继续还贷的情况。“这样的购房者才30多岁,健康问题也和经济不景气造成压力过大有关。”戴和平说。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屠有先表示,这种违约行为会对违约者追究个人无限责任。借款者在房屋价值变现后若还不能偿债,银行或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将有权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并可向法院提出对业主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法官张晓红认为,在这种案件中,银行利益将得到保护。银行的补偿首先来自房贷首付和“断供”前偿还的一部分贷款。而如果银行将借款人的房产拍卖后仍不足以抵偿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借款人必须偿还不足的那部分贷款。■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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