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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投资互予国民和最惠国待遇

2009年04月15日 15:06 来源于 caijing
保证对方投资者在完税后,可自由将其在本国与投资有关的支付转移出境,且可兑换为任何可兑换货币
 

  已签署两年多的中俄关于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议,日前走完俄罗斯立法程序正式生效。

  这份名为《关于批准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及其议定书》(下称投资协定),已由俄总统梅德韦杰夫正式签署。俄罗斯总统府网站4月10日公布了这一消息。

  投资协定在促进和保护投资方面,规定双方应在其领土内为对方投资者创造有利条件,依法接受投资,并为其投资提供完全保护。此外,应为对方国民在本国境内从事与投资相关活动提供签证和工作许可方面的优惠考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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