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1日起,如果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导致重伤或者死亡,无法及时获得加害人赔偿、工伤赔偿或者保险赔付,而使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人员或其家属,可以得到政府财政的救助。
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批准的《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下称《救助条例》),正式确立前述制度。这也是中国第一个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实践。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救助条例》从2008年初开始启动制定,成为无锡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完成的第一项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