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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争议未息

2009年07月08日 07:24 来源于 caijing
警方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刘仕华;律师则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称警方存在非法取证问题,要求检察院慎重作出批捕决定
 

  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风波持续数月,争议不止。7月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在该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3·16”事件(云南官方对该案的称谓)进行通报。

  据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陶毅敏介绍,公安机关已于7月6日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刘仕华;并否认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胁迫、威胁、诱供”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此前,曾在该案中公开“认罪”的刘仕华、张安芬(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否认容留女儿陈艳(化名)卖淫,陈艳也否认自己卖淫。他们向代理律师称,之前向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遭“胁迫、引诱”而不得已作出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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