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两地拟统一司法标准,相互传递指导性案例,并且定期刊登两市党政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7月22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和佛山市中级法院签署协议达成了上述共识。
该协议具体名称是《广州佛山两地法院同城化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司法协作协议》),由广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和佛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陟云签署。
在“广佛同城化”大背景之下,该协议谋求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司法领域的两地协作,包括统一司法标准,审判执行协作,为同城化建设服务的司法协作,实现司法信息共享和建立经验交流机制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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