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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获通过

2010年02月04日 09:58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财新网】(记者 刘京京)2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会议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随后,试点方案由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并递交至国务院。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公共政策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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