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启动《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的提案
民革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该法实施十年来,对于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依法行政,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随着行政复议实践的不断发展,很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如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行政复议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并且随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急需进一步在法律的层面厘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