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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撤销妇女法律中心等四研究机构

2010年03月29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撤销原因各不相同,是多方面因素导致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海艳 高玉 29日发自北京)2010年3月25日,北大社会科学部发布公告,撤销北京大学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等四家研究机构,并强调,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挂靠北大,北大亦不再对其承担管理责任。

妇女法律中心受影响较大
  突如其来的撤销决定使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下称妇女法律中心)措手不及。该中心副主任李莹在接受采访时说,是在看到公告后才得知此事。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也表示对此事不知情,尚未接到中心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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