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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警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却被免刑责

2010年05月26日 21:22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认定二人有自首以及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提供线索的重大立功表现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湖南永州市新田县的两名曾因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警察,被判刑讯逼供罪的同时,却免予刑事处罚,继续供职于公安部门。

  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2010年4月28日,湖南省江华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两名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涉案警官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免予刑事处罚。

  报道称,2007年9月5日下午,新田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案,称她于当天13时许在该县路口处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铂金项链1条。公安局随即命令治安巡逻大队前往山城路口设卡拦截。随后,秦三仔乘坐着朋友陈义勇的摩托车路过,两人被治安巡逻大队当做犯罪嫌疑人抓获。当晚,两人分别被进行审讯。9月6日凌晨3时许,中队长谢润林、民警肖从波对秦三仔进行讯问;直到18时,二人先后三次将秦三仔吊起来逼供;20时许,谢润林将秦三仔的右手铐在值班室的铁床铁杆上,左手铐在值班室地面的水泥墩上,让其呈“马步”姿势熬过一个通宵,至次日早上8时;9月7日上午10时许,秦三仔身体出现不适,于11时许死亡。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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