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03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15年后,河北省临漳县官村村民刘俊海、刘印堂叔侄二人得以无罪释放。七年多来,刘氏叔侄反复通过各种司法途径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1988年2月27日,刘俊海、刘印堂因为涉嫌一起纵火案被逮捕。
报道称,1999年10月8日,此案由邯郸市检察院向邯郸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称刘俊海、刘印堂是临漳县官村纵火案的案犯。2003年初,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称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刘俊海、刘印堂被无罪释放。此时,刘俊海和刘印堂已被羁押了15年。刘俊海在1998年因为脑瘤,被取保候审,在1999年7月19日又被收监。而刘印堂在2001年得了脑血栓,以至于生活不能自理,依靠同号的人伺候维持生活。而在看守所之外,刘家人因为担心受害人的报复,不敢再在村中居住,他们的家人流浪在外地,以打工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