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09年,山西运城发生了一起轮奸案。但在几名民警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疏通”下,又演变成为一起通奸案。
据《新京报》报道,2009年9月29日,山西运城一女子谢某被三名男子灌醉后遭到轮奸。谢某报案后,当地警方抓获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找到运城市公安局民警郭开管,请求私了。郭开管帮助其疏通了运城市检察院的陈勤章,以及相关办案人员。
报道称,被害人谢某在劝说下,获得3万元作为补偿,同时改写供词,称当时是自愿与三人发生性关系。之后,谢某的原口供和后来的证明都递到了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核查此案的口供和笔录时,发现供词前后矛盾,露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