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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新规:引发群体事件先免职后处理

2010年09月20日 17:40 来源于 财新网
一共规定了五种与拆迁相关的“先免职后处理”的情况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拆迁管理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对拆违、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这是南京出台的拆迁问责新规定之一。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称,南京一共规定了五种“先免职后处理”的情况。其余四种为:

  ——因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出现大面积违法建筑,产生恶劣影响的;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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