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

2010年10月10日 17:08 来源于 财新网
因在“9·10”拆迁自焚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两人被免职,意味着江西官方对民意做出了回应
  【财新网】(记者 刘长)江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处于10月10日下午向财新记者证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已于当日被免职。

  江西方面曾于9月18日宣布,对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两人立案调查。时隔20余日,江西方面终于对二人做出处理决定。

  江西方面提供的新闻通稿表述为: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同志中共宜黄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苏建国同志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宜黄县政府县长职务。县政府县长的职务任免,需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