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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高州市一农民赖某被广西岑溪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原因是赖某长期过节送礼给广西一家国有企业领导触犯了行贿罪。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自1998年以来,赖某在广西岑溪市一林场做生意,为维持和林场的“关系”,自2003年至2010年间,每年的春节或中秋节前,赖某都分别送钱给林场的正、副场长和财会人员、办公室主任等,八年间,送钱款共计47200元。
报道称,岑溪市法院认为,赖某违反国家规定,送钱给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了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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