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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首次明确医保异地报销工作的制度安排

2010年11月23日 19:30 来源于 财新网
人社部官员称,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将通过四途径落实: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全省医疗保险联网和及时结算工作,建立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点对点的联网结算,并在参保地就医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专门机构
  【财新网】(记者 兰方)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难是困扰诸多中国居民的问题。

  日前已通过的将于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虽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这样的原则性规定并无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因而备受诟病。

  11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通过中国政府网向公众解读《社会保险法》,并就“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的具体安排做出了说明。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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