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已通过的将于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虽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这样的原则性规定并无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因而备受诟病。
11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通过中国政府网向公众解读《社会保险法》,并就“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的具体安排做出了说明。

日前已通过的将于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虽然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这样的原则性规定并无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因而备受诟病。
11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通过中国政府网向公众解读《社会保险法》,并就“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的具体安排做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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