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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案开庭

2011年01月26日 15:08 来源于 财新网
检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辩护律师做了罪轻辩护,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而且积极进行了赔偿,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而李启铭表示认罪,并且向受害人家属道歉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1月26日上午9点钟,“我爸是李刚”案的主角李启铭在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出庭受审,其被起诉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

  当天的庭审持续约1个小时40分钟。尽管媒体和舆论聚焦,但庭审呈“半公开”状态,大部分记者被拒绝旁听。有旁听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法院只安排了新华社、河北日报和保定日报等数家媒体进入法庭。

  约三个月前的一个夜晚,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在河北大学园醉酒驾驶,把两个女生撞飞,却没有下车,而是继续前行。在返途中,李启铭被学生和警卫人员拦截。多名目击者对媒体记者证实,在事故现场,李启铭说出“我爸是李刚”这样一句话。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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