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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NGO替代政府社会服务 民政部赞深圳模式

2011年03月09日 08:09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官员表示,今后将推动政府社会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并推动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财新网】(记者 兰方)截至日前,中国已有44万个社会组织,它们成为中国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但其生存和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制度上的制约。

  2011年3月8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围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召开记者会。姜力在会上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使他们能够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姜力介绍,当前社会组织存在着发育不足、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社会公信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还不强的问题。民政部门首先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为社会组织的有序、健康的发展提供保障。姜力透露,民政部门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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