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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零陵法院枪击案三名渎职人员被判刑

2011年04月27日 11:19 来源于 财新网
永州市邮政局零陵分局未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凶手有机可乘。三名法院工作人员死于枪击案,另有三人受伤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与湖南零陵法院“6•1”枪击案有关的渎职人员被判刑。

  根据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原零陵邮政分局护卫员、直接责任人聂焱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保卫专干黄建国和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刘林虎被判处有期徒刑各3年,缓刑3年。

  据新华网报道,法院查明,永州市邮政局零陵分局未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管理有关规定,未做到“双人值守、双人双锁、枪弹分离”。白天只安排一人值守枪库和金库,且枪支弹药都存放在只需一人即可打开的临时枪柜,未按要求放入专用枪柜。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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