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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呼吁引入有组织犯罪概念

2011年05月11日 16:52 来源于 财新网
王立军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暴力手段的依赖性日趋减弱,《刑法》对犯罪手段“非暴力化”发展趋势要有前瞻性、预见性。他还建议推动市场经济“良法善治”

  【财新网】(记者 汪苏)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国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王立军于《红旗文稿》撰文,呼吁针对黑社会组织“非暴力化”发展趋势,引入有组织犯罪概念。

  2011年第9期《红旗文稿》刊载了王立军的这篇题为《对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打击与治理》的文章。

  《红旗文稿》为求是杂志社主办的、面向国内发行的综合性政治理论半月刊,是中共中央机关刊《求是》杂志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立军在文中指出,黑社会组织的嬗变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简单暴力阶段、依附寄生阶段和渗透共生阶段。而寄生与共生两个阶段,与公权紧密联系。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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