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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须先确权 征地按证补偿

2011年05月14日 09:12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未来,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不能被征用、流转。

  2011年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在答记者问时透露了上述消息,并称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

  朱留华解释,所谓全面覆盖,即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其中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要尽快完成。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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