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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将中低收入公职人员纳入住房保障

2011年05月17日 17:06 来源于 财新网
政协委员建议试行“政府公屋”制度,解决公职人员住房,在源头和制度上反腐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广东省正在起草拟定的《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中,拟涵盖所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单身居民),也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

  来自《广州日报》的消息称,广东省政协委员江龙提案建议,试行“政府公屋”制度,解决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在源头和制度上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

  从公职人员的工作性质看,公职人员实际掌握大量公权。“公权在缺乏监督约束、不公开透明,行权者合法收入难以保障体面、有尊严的生活需求情况下,将时时刻刻有‘异化’为私器的可能。”江龙说。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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