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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拟规定个人地震预测意见可直报国务院

2011年05月24日 12:21 来源于 财新网
要求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高于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施工和设计。同时,要强化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

  【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韵诗)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5月23日,《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拟规定个人可向国家地震局报告预测意见。

  在地震预防方面,草案要求,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高于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重大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如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枢纽变电站、主干输油输气管网、核设施等,应当逐步将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纳入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升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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