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6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对“世界通”特大传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施永兵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施永兵获刑九年。
新华网报道了这一消息。此案一审于2011年3月29日公开宣判,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主犯施永兵有期徒刑九年,判处从犯强某、傅某、邵某、王某二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判决后,施永兵等人均提出上诉。
据报道,镇江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2007年1月,施永兵在香港注册成立“世界通”公司,并先后招募强某、傅某等人加入“世界通”公司。他们谎称“LINK-WORLD”软件是由美国投资公司加盟开发的高科技产品,以点击广告赚钱是引入广告发布商共同承担经营成本等作虚假宣传。公司设计了“协同分销代理制”的营销模式,将代理商分为6个级别,规定至少一次性购买5张该软件卡,交纳人民币4496元才能成为代理商。代理商则根据直接发展下线的数量及售卡总量晋升级别,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从而刺激代理商不断发展下线,引诱他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