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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提高

2011年06月28日 14:38 来源于 财新网
按此调整后,红军时期、抗日战争前期、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可分别享受三个月、两个半月、两个月和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

  【财新网】(记者 许菁)日前,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通知,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据国防部网站消息,通知明确,红军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在原有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发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同时,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每人每年发放一个月的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按此调整后,红军时期、抗日战争前期、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可分别享受三个月、两个半月、两个月和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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