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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确认拟放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法规修订已交国务院

2011年07月06日 19:40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已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有关三个法规的修订文本,如获通过则三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的难度有望降低

  【财新网】(记者 任波)“挂靠单位”难找,这一直是制约中国民间组织获得合法身份的主要因素之一,有关的法规始终备受舆论诟病。民政部有关官员向财新记者确认,民政部已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有关的法规修订文本,如获通过则社会组织登记的难度有望降低。

  民政部此举所针对的是三类社会组织的登记。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发表讲话,其中提到要“积极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类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长期以来,中国对社会组织实施双重管理体制,社团必须先有业务主管单位,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一体化,被理解为有关社团组织的登记不必再有双重门槛。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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