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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环保局正副局长因紫金矿业污染获刑

2011年07月22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局长陈军安、副局长蓝勇一审分别获刑有期徒刑19年6个月、9年。目前,两名被告人已提起上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法院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相关案件做出宣判: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陈军安被判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原副局长蓝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据新华社消息,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10年7月,陈军安在担任上杭县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单独非法占有公款共计46万元,个人分得35.2万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2.8万元;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22万余元私分给个人。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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