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许菁)“即便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也是安全的,人吃了不会危害健康。” 今天(7月25日)上午,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乔雄梧在新华网“植物生长调节剂相关问题在线交流”中,做出如上表述。
乔雄梧称,植物生长调节剂并不是所谓“一抹就红”的神奇药剂,按照中国《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登记前,都需在中国的不同生态区域做2年以上的残留试验。只有试验结果证明蔬菜水果中的残留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才会批准使用。在评价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否可以登记、是否可以使用时,确保人的健康安全是第一位的,对人的健康安全有风险的产品,都不会批准登记的。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