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焦点 > 正文

【许迈永“地产腐败教程”】第十二课:许迈永“理财术”

2011年08月22日 19:27 来源于 财新网
除了索贿,通过参股、炒股、炒房等手段,许迈永力求财富最大化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宁波市中院173页的判决书显示,出身寒微的许迈永,对金钱有着异乎寻常的占有欲。14年间,许迈永为攫取巨额财富,除了前述权力寻租,还处心积虑地通过参股、炒股、炒房等,力求财富最大化。

  参股

  司法卷宗显示,2005年下半年,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董事长李宝库名下的宁波正和置业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开发了“青林湾”项目。许迈永看中了该项目的前景,就向李宝库表达了参股的意向。

  李宝库心领神会,不仅同意许迈永参股,还以支付股本金为名,送给许迈永妻子戚继秋12万美元。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