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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铬渣污染事件公益诉讼获立案

2011年10月20日 17:30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告由“自然之友”主导,这是云南法院首次受理民间环保组织主导的公益诉讼案
2011年8月14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内的铬渣堆处理现场,一工人从铬渣堆上走过。 任东/中新社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10月19日下午,公益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接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通知,该组织首先提起、并由曲靖市环保局、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作为共同原告的云南铬渣污染公益诉讼已获立案。

  这将是云南法院受理的首起由民间环保组织主导的公益诉讼。此前,中国法院对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很少受理。此前,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在贵州提起公益诉讼,并被立案,但该中华环保联合会具有官方色彩。

  据举证通知书的要求,“自然之友”等原告方需要在11月18日前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材料。目前曲靖市中院暂定开庭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早晨9点。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水污染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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