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决策者决定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力争在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同时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近日,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领导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上述要求。
此次农地确权登记发证,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则包括宅基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等,要确权到农户或企业等组织。《意见》提出,此次农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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