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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滥用职权被判刑

2011年11月25日 21:55
篡改会议纪要致国家经济损失1.15亿余元,收受贿赂78.5万元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VXfi9qlH](https://a.caixin.com/VXfi9qlH)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网11月25日消息,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被温州苍南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苍南县检察院指控,2002年,因城市规划调整,国有独资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位于温州市区的分支网点蔬菜批发市场、水产市场、肉联厂、豆制品厂和种子公司等均被纳入城市改建范围,需要外迁安置。2003年11月14日,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菜篮子集团公司及所属外迁企业要集中安置在瓯海区娄桥镇,建设规模800亩至1000亩,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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