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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招录残疾人远低法定比例

2012年01月12日 17:18 来源于 财新网
残疾人就业状况堪忧,部分行政部门“宁可当被告也不愿公开招录比例”,民间机构呼吁设立专项统计并主动公开
2011年11月27日,郑州,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点,一名考生走过考场外的“公务员之路”条幅。 马健/CFP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 残疾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比例不低于1.5%,这是国家法律规定。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2012年1月12日,民间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一份调查显示,残疾人就业状况堪忧:公职人员中残疾人比例最高仅0.39%,最低为0.02%。

   上述数据,来源于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的《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状况调查报告》(下称《报告》)。这份长达三万字的《报告》,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全国30个大中城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了系统考察。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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