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4项措施。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这四项政策分别是: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4项措施。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这四项政策分别是: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