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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智障者吕天喜冤狱案改判

2012年02月16日 21:47 来源于 财新网
曾无辜入狱三年的河南嵩县智障农民吕天喜,被洛阳西工区法院改判为犯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8月30日,河南洛阳嵩县,吕天喜展示释放证明书。 曹福川/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月16日,曾无辜入狱三年的河南嵩县智障农民吕天喜,被洛阳西工区法院改判为犯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人民网报道,此前,吕天喜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处罚1000元的判决撤销。

  上述报道称,法院再审查明,2008年8月22日下午4时许,吕天喜在洛阳西工区中州中路网通公司门口人行道上,趁被害人宋清明(男,时年91岁)不备之机,从其上衣口袋内抢走55元现金,并将被害人推倒在地后逃离。此后,吕天喜被目击群众抓获,赃款退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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