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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定近亲不得任直接上下级公职

2012年02月24日 15:48 来源于 财新网
两部门联合发布《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作出规定
2011年11月27日,郑州,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点,一名考生走过考场外的“公务员之路”条幅。 马健/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对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作出规定。

  据新华网报道,《规定》称,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是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其中一方也不得在另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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