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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确定地面沉降控制目标

2012年02月25日 09:03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来十年,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每年仍将以十至数十毫米的速度下沉
2012年2月16日,上海陆家嘴环球金融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地面裂缝情况,裂痕与在建的上海中心有一街之隔。贾代腾飞/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地面沉降问题日渐引起公众关注。近日,《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下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专业官员告诉财新记者,《规划》首次明确了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浙江、江苏等省份的地面沉降治理目标。

  根据《规划》,2015年,北京将把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每年25毫米以内,把沉降中心的沉降速率(即区域内年度最大沉降数据)控制在每年45毫米以内。到2020年,年度地面沉降速率和沉降中心的沉降速率分别控制在15毫米和30毫米以内。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关注地面沉降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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