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交通部等三部门2月27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详见“交通部:逐步取消出租车承包挂靠制”)试图规范出租车行业劳动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规定难以得到落实。
出台的规定中,明确指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余晖就此评论道,三部门规定并未提出集体工资协商的具体实行方法,实际上无法落实。要进行集体谈判,需要具体的谈判对象,明确谈判的具体规则。事实上,单个出租车司机没有同出租车公司的博弈能力,同时各地并没有专门吸纳司机的出租车司机工会,出租车司机没有制度性的集体组织渠道。司机工会应当是集体协商的重要主体,工会力量的缺失,使得具有实质意义的工资集体协商变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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