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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应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

2012年03月11日 12:46 来源于 财新网
有必要建立包含宪法解释制度在内的多样化的宪法实施制度,通过解释宪法,保障宪法的稳定和发挥宪法的实际功效

  【财新网】(记者 贺信)由于宪法解释的立法缺位,宪法赋予的宪法解释权始终处于“虚置状态”。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在2012年人代会上提交议案,希望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

  他同时还提交了一份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解释程序研究课题组”起草的完整的草案(见附录)。

  1982年宪法先后修改了四次,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但是,梁慧星表示,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必须通过宪法修改才能解决,解释宪法也是一种重要的途径。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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