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因参与受贿1420万元,3月15日,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虞波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华龙网报道,与虞波一起获刑的还有重庆九龙坡区的两名官员。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判处,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原书记杨兴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高庙村原党总支书记郑洪欲因犯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宣判后,杨兴军表示不上诉,另两人未表态。
华龙网的报道称,法院审理认为,2003年至2011年,虞波任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高新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巴南区征地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为高新区二郎畜禽养殖场刘某、重庆巴山物业管理公司巴山陶瓷市场经营者谢某、重庆阜康物业发展公司唐某等15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索取他人财物480万元,又伙同郑洪欲共同收受谢某某财物940万元,个人分得420万元。虞波参与受贿数额共计1420万元,个人分得共计900万元,构成受贿罪。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