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于3月14日上午,由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投票结果显示,草案获得赞成票2639张、反对票160张、弃权票57张。修订后的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17年来刑诉法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和特别程序等七大方面,修订近百个条文。虽然“保障人权”的字眼最终写入了法律,但总体上此次修法内容“有进有退”。理论界和实务界围绕诸多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草案条文几经调整,争议焦点最后聚焦于技术侦查措施和“指定监视居住”条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