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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残疾人文化建设将得到特别扶持

2012年04月10日 11:09
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4hHLZ6r](https://a.caixin.com/e4hHLZ6r)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4月9日消息,记者9日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工作全面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调在为残疾人提供均等文化服务的同时,广泛开展个性化服务,残疾人群体在文化创业等方面将享受到特别扶持。

  这一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基本文化需求;同时,进一步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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