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音著协建议删除延伸性集体管理等条款

记者 任重远
2012年04月23日 15:51
音著协转而支持删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等有关规定;唱工委表示,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现状必须被打破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4月20日再次于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协会支持删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60、70条”,即支持删除本次草案中新增的、关于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规定。

  自本次《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布,引发音乐界强烈反弹至今,音著协已经第二次发布公告,宣布更正其“修法意见”。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草案第46条和第48条关于录音制品法定许可的规定,以及第60条和第70条涉及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部分,都激起了音乐界的强烈不满。(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特别报道:“保卫著作权”以及财新网相关报道)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