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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毒胶囊犯罪要快捕快诉

2012年05月03日 18:41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办案中,对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要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发现监管部门滥权渎职、涉嫌职务犯罪的,“要移送给侦查部门查处”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毒胶囊事件曝光后,舆论高度关注。日前,最高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联合发文,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对制售铬超标胶囊相关犯罪,要依法从严打击,准确定性,“依法快捕、快诉”。

  据《正义网》报道,铬超标胶囊事件曝光后,“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依法查处”。据公安部通报,截至4月22日,警方已立案7起,逮捕犯罪嫌疑人9名,刑事拘留45人。

  最高检察院强调,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要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铬超标胶囊犯罪和涉及的职务犯罪。”同时,要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毒胶囊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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