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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言立法保障一般人格权

2012年05月25日 15:41 来源于 财新网
立法应增加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并完善隐私权、私人空间、个人信息等具体人格权的规定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5月23日在一个题为“人格权立法展望”的讲座上提出,立法应增加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并且对隐私权、私人空间、个人信息等具体人格权的规定进行完善。

  王利明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参与多部民事法律的起草制定。

  继前几年《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加上之前已有的《合同法》,相对完善的民法体系,目前主要缺乏人格权法部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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